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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征稿启事(7月31日截稿)
2012-05-17 10:20 来源:未知 作者:金日发

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征稿启事 
  


     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,隆重纪念毛泽东同志《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》发表七十周年,推动书法艺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,促进行草书创作,中国书法家协会与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政协合肥市委员会经协商决定联合主办“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”。

一、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中国书法家协会
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政协合肥市委员会
    承办单位:中国书法家协会行书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书法家协会草书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合肥之友书画院
二、活动内容
(一)11月上旬在安徽合肥举办“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”。
(二)邀请有关专家和作者举办全国行草书创作论坛。
三、组织机构
    成立“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”组委会,由中国书法家协会、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政协合肥市委员会、安徽省书法家协会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(名单另行公布)。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《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》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,对来稿作品进行评选。
四、投稿事项
    (一)投稿范围:年满18岁以上书法家、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    (二)投稿时间: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    (三)投稿要求:
    1、内容:古今诗词、联、赋、格言等健康向上内容均可,尤其欢迎书写与安徽、合肥有关的诗词联赋和自作诗词。
2、规格:一律投寄原作,竖式作品高度不超过8尺宣纸。横卷高不超过一尺半宣纸,长不超过八尺宣纸;册页每页不超过40×30cm,整件不超过12页。
    3、投稿数量不限,但必须一次性投寄,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40元(请从邮局汇款,请勿在信封中夹寄,海外汇40美元),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评审。
    4、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:作者真实姓名(与身份证一致)、性别、年龄、通讯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等。
    5、来稿请勿托裱,草书请附释文。
6、请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汇款单复印件,随作品一并寄出。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行草展”字样,作品和汇款均收到后,组委会以短信通知作者。
    7、凡需退稿的,每件作品在投稿的同时,另外汇寄80元退稿费(含保险费,海外汇寄80美元),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,评审结束后将未入展作品退还作者;入展作者不再退“退稿费”。入展作品全部由承办方收藏。
五、展览与出版
   (一)本次展览设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。入展作品300件左右,其中优秀作品20件。
(二)出版《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作品集》。
     六、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
(一)非会员作品入展,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(二)优秀作品颁发奖金每人10000元,入展作品每件付收藏费1000元。
(三)邀请优秀作品作者出席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,交通费自理,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。
(四)展览开幕式前,寄达所有入展作者作品入展证书和作品集一册。
(五)作品必须是经本人真实创作,拒绝模仿、抄袭及代笔行为。评审期间,将对部分作者进行面试,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。
七、投稿、汇款地址:
地  址: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96号全国第三届行草书大展组委会办公室
联系人:刘  堃、蒋  楠
电  话:0551—5338146、18355158360
邮  编:230088
邮  箱:
xcsdz3th@sina.com
八、其他说明
(一)凡投稿者,视同认可本征稿启事全部条款;
(二)展览组委会对全部入展作品有出版和发表的权利;
(三)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大展组委会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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